中證監姚剛貪7千萬獲刑18年 曾傳涉令計劃案

國情動向

發布時間: 2018/09/28 16:22

最後更新: 2018/09/28 18:3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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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前副主席姚剛受賄及內幕交易案昨天宣判,涉貪約7000萬元(人民幣,下同)的他,被判有期徒刑18年。此前曾有傳姚剛犯罪行為,與前全國政協副主席令計劃家族案有關。

河北省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天公開宣判中證監原黨委委員、副主席姚剛受賄及內幕交易案,對姚剛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,並處罰金700萬元(人民幣,下同),以內幕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,並處罰金400萬元。

兩罪並罰 法院稱從輕處理

法院決定對姚剛執行有期徒刑18年,並處罰金1100萬元;對姚剛受賄、內幕交易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繳,上繳國庫。

經審理查明,姚剛2006年至2015年間利用擔任中證監主席助理、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,爲相關單位在併購重組、股份轉讓過程中股票停復牌、避免被行政處罰等事項上提供幫助,通過其近親屬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6961萬多元。

姚剛早前出庭應訊。

而2007年1月至4月,姚剛利用擔任中證監主席助理兼發行監管部主任的職務便利,獲悉相關公司重組上市的內幕信息,使用由其實際控制的他人股票賬戶在關聯股票停牌前買入,復牌後賣出,非法獲利共計人民幣210萬多元。

邯鄲市中級法院認爲,姚剛涉案數額特別巨大,情節特別嚴重,但鑒於姚剛到案後,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,認罪悔罪,積極退贓,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,具有從輕處罰情節,依法可以從輕處罰。

涉受賄及內幕交易兩罪名

現年55歲的姚剛為山西文水人,歷任國泰君安副董事長、中證監發行監管部主任、中證監主席助理兼發行監管部主任等職。2015年7、8月股災期間,姚剛有參與救市工作。但他在股災後落馬。

騰訊財經此前報道,姚剛案情與已判刑的令計劃家族有,他與令計劃弟弟令完成有共同的高爾夫球愛好,令完成投資的6間創業板公司,均在姚剛治下通過發行審核。令完成目前已往海外。

而法院今天的判刑公告,沒有證實上述傳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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